法律分析:經紀人合作協議不違反勞動法,經紀人簽訂的是聘用合同。雇傭合同是指壹方(雇員)為另壹方(雇主)從事某項工作提供勞動,另壹方提供工作條件和勞動報酬的協議。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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