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形財產。
有形財產是具有壹定形態,能被人支配,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物質。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不同的分類,比如物種和具體的東西,限制的和不限制的東西,可移動的和不可移動的東西,原始的東西和果實。
(2)經濟行為。
經濟行為是主體為達到壹定的經濟目的而進行的活動,包括提供服務和完成工作。
(3)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無形財產,包括知識產權、技術秘密和特定條件下的已知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