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經濟法具有調整經濟關系的統壹性。
第二,經濟法在市場調節中的穩定性。
第三,經濟法在構成和內容上的綜合性。
四、經濟法在功能上的制約與促進的壹致性。
五、經濟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六、經濟法是獎懲結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