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經濟特區法規由全國人大或經濟特區人大常委會制定,屬於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財產或扣押財產的行政強制措施。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屬於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或者扣押財產的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九條: (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三)扣押財產;(四)凍結存款和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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