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有沒有規定經營損失賠償給房東還是給經營者?

法律有沒有規定經營損失賠償給房東還是給經營者?

法律分析:商業損失賠償給房東還是給經營者,法律沒有規定。壹般是給運營商的,以租賃協議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 上一篇:借條怎麽寫有法律效力?
  • 下一篇: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借據模板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