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職級分類:我國檢察官實行職級制,檢察官職級是表明檢察官身份和職級的稱謂,是國家對檢察官職業水平的認可,是國家授予檢察官的榮譽。我國在借鑒其他國家檢察官晉升制度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現行管理體制,在《檢察官法》中規定了四級、十二級等級制。檢察官分為主任檢察官、大檢察官、高級檢察官、檢察官,共12個等級。
?按職責劃分:1。辦公室;2.調查和監察部;3.公訴部門;4.瀆職侵權檢察院;5.反貪汙賄賂局(下設壹個偵查處和兩個偵查處)?不及物動詞投訴檢察辦公室;七。民事行政檢察院;八。檢察監督室;九。法律政策研究室;十、檢察技術室;XI。司法警察大隊;十二。行政設備辦公室?13.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