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公安部黨委制定印發了《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2011。意見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認真落實國務院嚴格征地拆遷管理的有關要求,禁止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擅自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公安機關是雙管齊下的單位,由同級地方政府領導。最近發生了警察參與拆遷的事件,壹名警察被刺死。看來文件還得嚴格執行,對參與拆遷的警察進行免職和辭退,才能起到真正的震懾和禁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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