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規定: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德育為主,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註重培養未成年學生的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學生的全面發展。
學校應當建立未成年學生保護制度,完善學生行為規範,培養未成年學生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