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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安置和就近安置的法律規定

法律解析:就地安置是指在原拆遷區域內的安置。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區外邊緣線與原拆遷區域外邊緣線最近直線距離不超過1 km,安置區域與拆遷區域不少於兩個區域類別的安置。就地安置和就近異地安置是異地安置。異地安置小區距離原拆遷區域相對較遠,壹般在1 km以上。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給予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對於農村土地征收規定不同的,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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