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申訴控告條例》第三條紀律檢查機關受理檢舉、控告、控告的範圍是:黨員和黨組織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以及其他敗壞黨風的行為;黨員、黨組織對紀律檢查機關作出的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其他涉及黨紀、黨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