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人民幣拒絕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公私債務。
回復時間:2021-11-22。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