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軍人晚婚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婚假增加7天。晚婚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福利不變。夫妻雙方均為軍人,達到晚婚年齡的,雙方均享受晚婚假;壹方成就,壹方享受。夫妻壹方為本地人的,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