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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艦的意義

軍艦,即軍艦,是指裝備有能在大洋中執行作戰任務的武器裝備的海軍艦艇,是海軍的主要裝備。軍艦被視為國家領土的壹部分,只遵守本國法律和公認的國際法。

艦艇主要用於海上機動作戰、戰略核突襲、保護己方或破壞敵方海上通信線路、封鎖或反封鎖、參與登陸或反登陸作戰,承擔海上補給、運輸、修理、救生、醫療、偵察、調查、測量、工程、試驗等保障業務。

有兩種戰艦:

壹種是作戰艦艇,直接執行作戰任務。作戰艦艇按其任務分為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艇)、掃雷艦(艇)、登陸艦(艇)、潛艇、導彈艇、炮艇和魚雷艇、潛水(艦)。

二是輔助作戰艦,執行輔助作戰任務,為作戰提供各種保障。按其任務分為修理船、運輸船、補給船、調查船、打撈救生艇、醫院船、拖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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