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防法
第七條國家和社會尊重和優待軍人,保護軍人的合法權益,開展多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
第五十壹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在交通建設中貫徹國防要求。車站、港口、機場、道路等交通設施的管理單位應當為軍人、軍車、船舶通行提供優先服務,並按照規定給予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