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產權或租賃合同,非三方租賃,十年以上場地,場地面積不少於25畝,建築面積不少於15000平方米;
2.根據申辦學校性質,教師人數不少於30人,教學設備200萬臺,教師中持有教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不低於75%;
3、具有政府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證明和環保排汙許可證明;
4.建立完整的學校管理體系,包括教學管理、安全管理、員工管理等。
5、有完整的組織結構,有明確的法人、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6、明確設置專業和招生範圍,每年招生人數不得少於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