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活動領域,律師不具備涉及具體金融產品的能力,如各種基金、債券等,只具備判斷基金、債券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的能力。
所以律師是不能介入的,如果介入,也就是金融公司完成金融產品後,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可以通過個別合同條款來降低法律風險。
希望對妳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