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證明需要在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開具。單身證明也叫未婚證明,法定全稱是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是否在壹定時間內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的書面憑證,由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具。民政部《關於進壹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涉及臺灣的公證事項和哈薩克斯坦等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仍可出具證明,以保護大陸居民和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法律客觀性:
民政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有關工作的通知第壹條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本通知附件所列涉臺涉國公證事項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