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家用燃氣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範》
3.1.1燃具及其配套的送排風裝置和安全監控裝置應根據燃氣類別和特性、安裝條件等因素進行選擇。
3.1.2燃氣具銘牌上標註的燃氣類別必須與安裝場所供應的燃氣類別壹致。
3.1.3燃氣器具的節能、節水性能應符合現行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燃氣器具的選擇原則應按本規程附錄A的規定執行。
3.1.4安裝燃氣器具的建築應有符合燃氣器具要求的供水、排水、供熱、供電、供氣系統。
3.1.5燃氣器具的安裝位置應在住宅內預留,並應設置專用煙道或在外墻上留有通向室外的孔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