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殺害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滿十四周歲奸淫幼女的,從重處罰。奸淫婦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奸淫婦女情節惡劣的;(二)奸淫婦女的;(三)公共場所的女性;(四)兩人以上;(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