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空頭支票是指在支票持有人要求付款時,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實際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據金額的支票。票據法規定,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在付款人處的實際存款金額,即不得簽發空白支票,這就要求出票人必須保證自出票日起至付款結束,付款人處的存款賬戶中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支票金額。簽發空頭支票騙取財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簽發空頭支票騙取財物的行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票據法規定,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壹條,簽發空白支票或者與其預留簽章不壹致的支票的目的不是為了騙取錢財的,中國人民銀行將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賠償支票金額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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