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審理中,法官會向被告人詢問與案件有關的重要細節,如犯罪過程和認罪態度,以及與量刑有關的重要情節,法官會進行核實,具體問什麽問題要看案件的復雜程度。庭審壹開始,法官會核對被告的身份信息,看是否是被告本人。之後,公訴人會宣讀起訴書,法官會問被告人“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是否存在?罪名成立嗎?妳自願認罪嗎?”之後,公訴人會就案情向被告人提問,之後辯護人會再次向被告人提問。在庭審的最後階段,是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比如是否認罪。
上一篇:句容通用機場建在哪裏?下一篇:科學就壹定合理嗎?法律壹定有意義嗎?如果沒有,比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