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律師壹般以什麽形式給我寄信?

律師壹般以什麽形式給我寄信?

通過郵寄、郵寄或傳真發送律師函。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披露和評價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某種效果而制作和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律師用律師函對壹個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評估,目的是用法律的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告知委托人法律事實,讓委托人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達法律以表達自己的意思”。

律師函中有兩種法律關系:

1.律師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是核心法律關系。

2.律師和委托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律師函應根據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向對方當事人發出通知或在適當範圍內向服務對象說明理由,以便服務對象作出決定。

  • 上一篇:在臨朐金瑞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高息存錢安全嗎?
  • 下一篇:沒有合同算不算買賣合同糾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