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勘驗筆錄是指辦案人員在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痕跡、屍體進行調查、檢查時所作的記錄。包括文字記錄、圖紙、照片、錄像、模型等材料。勘驗筆錄可分為現場勘驗筆錄、物證檢驗筆錄、屍體檢驗筆錄、偵查實驗筆錄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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