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先生:中國國籍。6月出生,1964,11,本科學歷,1985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民盟黨員。曾任江西省司法廳科員,深圳法制報記者、編輯、新聞部主任。1994 1成立廣東新世紀律師事務所(現更名為廣東萬成律師事務所),現任控股有限公司、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主任律師、高級合夥人、獨立董事康先生的主要社會職務有:深圳市第三屆、第四屆人大常委會法律顧問、深圳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 民盟深圳市委常委法律顧問,深圳市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深圳市福田區政協常委,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 2015 11 10月起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上一篇:將中國國旗印在手機殼或撲克牌上出售是否違法?下一篇:提交通知和接受案件登記表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