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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通知和接受案件登記表的區別

不同的是,立案通知書是報案機關受理的報案人的回執,案件登記表是正式的法律文書,表明公安機關已經受理了治安案件。

立案通知書是指報案機關受理報案人的舉報,並給予報案人答復,主要包括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人員、聯系電話、立案時間等內容。治安案件受理登記表不是法律文書,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登記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範圍,對檢舉、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及時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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