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違反考場規定,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作弊的,按違反考場規定處理,取消其考試成績。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幹擾監考人員的正常工作。對擾亂考點秩序、恐嚇、威脅監考人員的考生,將移交公安機關查處,並通知其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