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們能推遲審判嗎?

我們能推遲審判嗎?

法律分析:可以,以下情況可以開庭審理:1。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2.當事人暫時申請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補充偵查的。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六條有下列四種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延期審理,法院壹般會同意:

1,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

2、當事人暫時申請回避;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補充偵查的;

4.有突發疾病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延期的。

  • 上一篇:九江萍鋼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是誰?
  • 下一篇:勞動資格被取消了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