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進入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選擇發票管理模塊。
2.選擇開票管理菜單下的已開票發票進行作廢。
3.逐個確認要作廢的空白發票號,直到當前發票號失效。
4.在發票領用管理菜單下的發票庫存查詢中選擇金稅卡中沒有的庫存發票,表示所有空白發票已經作廢,可以抄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和註銷手續。
第二十九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後,經稅務機關檢查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