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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活動的罪名是什麽?

恐怖活動是指以制造社會恐慌、脅迫國家機關或者國際組織為目的,使用暴力、破壞、恐嚇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行為。煽動、資助或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的,也屬於恐怖活動。恐怖組織是指為實施恐怖活動而組成的犯罪集團。恐怖分子是指組織、策劃和實施恐怖活動的人和恐怖組織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二十條,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又犯殺人、爆炸、綁架等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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