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主觀性:
妳可以口頭授權簽署合同。根據《民法》第135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是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根據《民法》第143條規定,口頭授權簽訂合同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能力;2.意思是真的;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