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快遞耗時超過7天,可以撥打相應的快遞投訴電話,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其中規定了同城快遞超過3天,異地快遞超過7天,屬於完全的延誤時限,應當賠償消費者的延誤。賠償就是免除這個服務費(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因延誤造成內件直接價值損失的,按照快件丟失或損壞賠償。如有損壞或丟失,除免收服務費外,信件快遞按服務費的2倍賠償,包裹國內快遞按不低於20元/公斤、不高於100元/公斤賠償。
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快遞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快遞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保價快遞的賠償責任;對於未保價的快件,應當依照民法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發展快遞損失責任保險,鼓勵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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