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在民事訴訟中享有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的人。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人民法院、當事人、所有訴訟參與人和人民檢察院。
民事訴訟主體是指參與民事訴訟活動的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涉及的訴訟主體包括三個方面。首先,主持審判活動的司法機關是自然主體。二是訴訟當事人,即訴訟活動中涉及民事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包括訴訟代理人;三是訴訟參與人,包括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等。
我們通常所說的民事訴訟主體是指第二類訴訟當事人,即上訴案件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