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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場上打碎的眼鏡該不該賠?

法律分析:不需要賠償。在體育運動中,即使對手犯規造成人身傷害,只要不是故意,也只承擔有限責任(僅出於道德考慮),更不要說主體的財產權益受到侵害。壹個是妳要預見到演習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妳要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其次,別人也沒有義務和責任在演習過程中為妳預見這些傷害。換句話說,如果有人在演習前提醒妳,那只是道德上的提醒,而不是他應該做什麽。如果沒有提醒,也是合理的。綜上所述,妳無權要求別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自願參加具有壹定風險的文化體育活動,其他參與者的行為造成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參與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與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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