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被繼承人生前就其財產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指定壹人或數人為其遺產的指定繼承人。
被繼承人死亡後,他指定的繼承人可以繼承遺產。
在被繼承人生前未立合法有效遺囑的情況下,其個人遺產在其死後進入法定繼承程序。
劃分為:被繼承人的父母(如果還健在)、被繼承人的法定配偶(如果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撫養關系的養子女、繼子女)為法定第壹順序繼承人。
如果上述第壹順序法定繼承人均不在或不在
然後,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和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如果還健在)作為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分割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