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於服裝費用的規定主要包括: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承擔服裝費用是違法的,工作服是用人單位的業務需要,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企業給員工發放工作服,其服裝費用計入員工福利。
法律客觀性: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