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勞動關系的方法如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適用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