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同時還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壹定的社會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根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得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