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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是什麽?

法律分析: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只有具備法律規定的主體條件才能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合法資格的公民和沒有就業權的用人單位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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