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需要職工主動放棄參加社保單位。勞動者自願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放棄參加社會保險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作為無效協議,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沒有法律約束力,公司仍應承擔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根據法律規定,社保在中國屬於強制保險,用人單位必須向員工繳納。即使員工簽訂了放棄參加社保的協議,用人單位也需要為員工購買社保,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02社會保險基金根據險種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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