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應當具備的條件之壹是其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00萬元。這壹規定保證了勞務派遣公司有足夠的資本基礎,保證其能夠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擬註冊成立公司開展勞務派遣業務,註冊資本最低200萬元。還要符合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建立健全勞務派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