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政府代理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管理人是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來確定,不能壹概而論。經理負責參與公司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合同各環節的銜接和合同涉及的各部門的溝通協調。他不是決策者。雖然他簽了合同,但他只是在上級的授權下才這麽做的。具體的工作職責包括:
1,負責本部門合同的簽訂(包括合同談判、起草、提交、審批等。);
2.在總裁的書面授權下,負責與客戶簽訂書面合同;
3.負責制定合同履約計劃,實時跟蹤合同履約情況,掌握合同變化情況,及時進行合同履約風險預警並通報公司法律部等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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