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外包的法律規定是將勞務外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而勞務外包應由承包單位同意或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
法律客觀性:
根據《民法典》第791條規定,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