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適用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二條,夫妻訂立借款協議,將夫妻財產借給壹方用於個人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個人事務的,應當認定為雙方同意處分夫妻財產的行為,可以按照借款協議辦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