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駕照。從交管部門開始,針對“老年代步車”泛濫的情況進行專項整治,電力或燃油驅動的四輪老年代步車被正式認定為“機動車”,將完全按照機動車模式進行管理。凡無駕駛證駕駛“代步車”者,將按照“非駕駛人駕駛”條款予以拘留。兩輪電動車和時速50公裏以上的各類電動三輪車也將按照機動車管理,駕駛員需要有相應的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