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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是國家工作人員嗎?

法律分析:教師不屬於國家公職人員。在編教師為事業編,即在編教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是臨時工或合同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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