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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證需要哪些資料和手續?

法律解析:大陸居民申請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需要攜帶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戶口簿;(2)本人身份證;(3)本人無配偶證明;(4)本人與對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簽字聲明。男女雙方攜帶上述材料到婚姻登記處當面申請結婚登記。經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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