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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庭外和解是什麽意思?

在離婚訴訟中,在判決作出之前,原告和被告總是可以進行庭外調解的。這是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通過協商壹致達成的和解法案。這種方法只涉及雙方的調解。

庭外和解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處分自己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只有當事人自己參與庭外和解。庭外和解中,原告申請撤訴,法院判決準許後,訴訟終結。和解協議是不可執行的。

離婚調解中的註意事項

邀請專業人士和相關單位參與離婚訴訟調解。法院可以邀請包括心理學、醫學、社會學等專業人士參與離婚調解,最大限度地發揮離婚調解的效果。

法院還可以邀請婦聯組織、從事兒童保護的專門組織的相關人員參與離婚訴訟的調解工作,依靠他們豐富的工作經驗,在離婚調解過程中盡可能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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