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的具體法律規定,當雙方對同壹房產中房屋的價值和歸屬不能達成壹致意見時,如果雙方都主張房屋的所有權,可以通過競價的方式取得該房產,即出價最高者可以取得該房產;壹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壹方應當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雙方達成分割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分割。
法律客觀性: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九條至第二十壹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