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應協商解決;盡量與對方溝通,強調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合法,應受法律保護;
2.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按照離婚協議的規定進行財產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依法保護夫妻壹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