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若幹問題的通知》第四條個人出售通過贈與、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房形式取得的房屋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定。購買時間按照贈與、繼承、離婚財產分割前的購買時間確定,購買價格按照贈與、繼承、離婚財產分割前的原購買價格確定。個人需要持本人通過贈與、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房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文書,到當地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